你们小区可以养狗吗?
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三环路以内为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三环路以外为养犬管理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禁养制度、许可制度和强制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住户限养一只犬,可以养犬的种类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牧部门确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在医院、学校、幼儿园周边500米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区域内养犬。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申请养犬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携带犬只到所居住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养犬许可。
在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养犬人应当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防疫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