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兔子都能吃吗?
并非所有“兔”都能吃,“石首鱼”学名叫“斧头鱼”,因为其头部酷似兔子而被叫作“兔子鱼”、“黄古”等。石首鱼属于典型的河口海水鱼类,根据《渔业法》规定,石首鱼在长江干流被列为禁捕鱼类,其人工繁育也没有成功先例。沿江渔民往往将该鱼的肉和鳔用油炸后做成菜干,称为“鱼干”,吃法一般有煎、腌、炸、蒸等,味道鲜美,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和市场价值,有“长江第一鲜”的美誉,《本草纲目》也有其有药用之功效的记载。
因此在沿江地区吃“石首鱼”一直有较为悠久的历史,且为当地人喜爱。但其属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0条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制作、出售“长江鱼干”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易滋生在长江禁渔区非法捕捞、破坏水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